根据《自贡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梯级结构建设“一三一工程”方案》(自教函﹝2012﹞198号)和《自贡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一三一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结业工作的通知》(自教函﹝2015﹞4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骨干教师结业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我市骨干教师结业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小组
(一)评审人员
组长:罗善海(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副教授)
成员:市级学科专家、市教科所教研员、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
(二)评审要求
本着对事业、对学校、对学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审对象
自贡市“一三一工程”全体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
三、评审内容
(一)学员完成作业及培训考勤情况
(二)学员每学期的学习笔记(以每学期培训下发的笔记本为准)
(三)学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等情况(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结业论文
(五)《自贡市“一三一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结业登记表》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好对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培养和审核关口,督促和支持学员积极参加“聚焦课堂·有效教学网络晒课活动”、“名师工作室”以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写出高质量的结业论文,认真审核学员结业考核材料,于 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审核(
评审小组分学科进行评审,5月15日前将评审意见报送自贡市教育局师训科审定,审定后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蒋霞(电话:2202138、18990029023)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