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一三一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结业考核实施方案 | |
作者:师训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28 15:21:39 文章录入:shixunchu 责任编辑:shixunch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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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梯级结构建设“一三一工程”方案》(自教函﹝2012﹞198号)和《自贡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一三一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结业工作的通知》(自教函﹝2015﹞4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骨干教师结业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我市骨干教师结业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审小组 (一)评审人员 组长:罗善海(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副教授) 成员:市级学科专家、市教科所教研员、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 (二)评审要求 本着对事业、对学校、对学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审对象 自贡市“一三一工程”全体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 三、评审内容 (一)学员完成作业及培训考勤情况 (二)学员每学期的学习笔记(以每学期培训下发的笔记本为准) (三)学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等情况(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结业论文 (五)《自贡市“一三一工程”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结业登记表》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好对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员培养和审核关口,督促和支持学员积极参加“聚焦课堂·有效教学网络晒课活动”、“名师工作室”以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写出高质量的结业论文,认真审核学员结业考核材料,于 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审核( 评审小组分学科进行评审,5月15日前将评审意见报送自贡市教育局师训科审定,审定后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蒋霞(电话:2202138、18990029023)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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