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取云南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
作者:校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7 15:21:30 文章录入:xiaoban 责任编辑:xiaob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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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教函﹝2014﹞239号 自贡市教育局
关于吸取云南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教训
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市属院校、市管民办中职学校: 9月26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名学生死亡,31名学生受伤,其中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这一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其强烈的反响,截至目前已有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昆明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的副局长、盘龙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区长、盘龙区教育局长、分管副局长、明通小学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已被停职检查或免职。为深刻吸取这次事故教训,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全市教育系统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即组织校园安全隐患大清查 1. 紧急排查校园大小通道,特别是教学楼、图书楼、实验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主体建筑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通道是否存在杂物堆积、不合理锁闭、设施损坏、无防护堡坎及其他一切安全隐患,存在隐患的立即排除,暂时无法排除的要落实应急措施,并上报属地教育局及相关部门,长期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落实。 2. 按照《自贡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落实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反恐防暴、集体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安全方方面面万无一失。 二、立即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1. 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安全教育。针对此次踩踏事件起因为体育老师将软垫暂时放置于通道这一情况,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增强责任心、警戒心,工作的各流程符合规范、注重细节,一切工作以保护学生、关爱学生为先。 2. 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利用全校大会、班团队会、安全课等,向学生强调遵规守纪,特别严防各课间、上下学时在校园各处通道追逐打闹、拥挤推搡等,传授防踩踏事故应急知识。同时结合国庆放假,传授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立即实施安全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 1. 强化各课间、上下学时楼道教师值守制度。每一层教学楼、每一个重要通道口都要有一名教职工值守,切实履行好维持秩序、警示及保护学生的职责。值守教职工名单在岗位处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2. 强化应急疏散预案的更新及演练。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必须制定并及时更新《应急疏散预案》,根据预案组织校园应急疏散演练,形成常态。教学楼、图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舍等多层楼栋建筑,必须编制简明易懂的《应急疏散示意图》,张贴于各楼层醒目位置,明确各个部位的疏散方向和通道,让师生耳濡目染、铭记于心。 3. 强化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及当值保安巡逻守护制度。每天的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及当值保安,要切实履行校园巡逻守护的制度,值守中要注意发现校园内一切安全隐患和苗头,及时处置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积极跟进后续处置情况。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值班组和保安配备对讲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便于第一时间联络、处置。 4. 强化警校共育制度。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联系,要在校门口设置治安报警电话公示牌(当地派出所值班电话、社区民警电话)。 四、立即着手国庆放假期间相关安全工作 1. 国庆放假前,要通过校讯通、《告家长书》等形式,明确学生家长在假期中的监护责任,确保学生假期平安。 2. 落实好国庆期间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治安保卫,确保假期学校财产安全。 各区县和学校要立即行动,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市教育局将对区县和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对区县目标考核和市属院校督导评估。 自贡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8日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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