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教育学校(单位),高新区社事局: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自人社发[2015]123号)的要求,现就我市市属教育系统开展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我市市属教育系统(含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15-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
三、培训机构
市属教育系统公需科目实地培训由市人社局委托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实施,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标准,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参加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培训结果
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履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合格所获学时应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同时记入本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等的依据之一。专业技术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又不进行相应补课补考的,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不得竞聘上岗、不得聘任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进行职(执)业资格注册;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该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各单位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需向相关部门提供当事人历年来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从2015年开始,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高层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纳入享受国务院政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青年科技奖、市优秀专家、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委及市教育局专家库推荐人选。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五、培训安排
(一)第一期
培训对象:今年需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时间:培训为3天,9月中旬培训和考试。
(二)第二期
全员培训将在今年11-12月开展,具体的报名、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习经费
学费80元/人,资料费50元/人,共计130元/人。
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自人社发[2015]123号)的要求,培训经费可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培训报名
户 名:自贡广播电视大学
帐 号:2303303109219505518
开户行:工行自贡市分行
联系人:杨继冰
电 话:2202138、18990030196;QQ: 893108905
八、培训要求
公需科目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岗位等级竞聘等的考核量化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做到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经费“三落实”。
附件:自贡市市属教育系统201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