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中小学新教师上岗培训班。为了今年我市新教师上岗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培训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新教师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手段,形成新的教育教学能力,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师德修养水平,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缩短职业角色转换期,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训对象
凡我市各中小学2013年正式招聘的新教师及曾参加同类培训而未合格的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师德修养培训
贯彻市委关于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内涵,以师德师风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强师德、强师能,师德为先、德能并举的目标。着眼于加强新教师对当代教师职业、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素质的认识,确立敬业爱岗、为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除开设《使命与责任》、《立师德树师风强师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看自贡》、《关于科学素养的几个问题》等讲座外,还邀请自贡市2013年“最美教师”教师代表作精彩的报告。
(二)教育理论培训
着眼于使新教师掌握课改理论,了解学科教改的前沿方向和热点问题,增强新教师获取教育信息的能力。主要开设《教师职业规划与专业发展》、《角色的转换》、《师生关系的最佳境界》等讲座。
(三)教学技能培训
着眼于培养新教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和掌握教学基本功的能力,进行备课、说课方法的训练。除了开设《如何当好班主任》、《做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的阳光教师》、《课堂教学的魅力》、《新教师备课、上课的几个问题》等讲座外,还组织学员到农村学校进行观摩学习。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学时要求
凡新教师必须接受120学时的培训,其中,市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的培训60学时,新教师所在学校培训60学时。
(二)培训工作要求
1. 各区县教育局和新教师所在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新教师的培训、培养,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培训方案须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训科。切实做好师德培养教育和教学基本技能的培训,促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和专业发展。
2. 承办新教师培训的机构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规范管理、严格考核,确保新教师培训工作的质量。
五、培训管理
以提高办学效益,提升培训质量为总体要求,由市教育局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自流井、贡井、大安、沿滩、高新区和市直属学校的新教师培训由自贡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具体承办,两县的新教师培训自行安排。
六、培训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1. 自流井、贡井、大安、沿滩、高新区和市直属学校的新教师培训时间和地点。
2. 两县的新教师培训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原则上培训工作应在今年11月底前结束。
(二)报名和报到
1. 报名。于
2. 报到。于
(三)培训和交通费
1. 培训费。学员学习期间的培训费、材料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午餐由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2. 交通费。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四)考核和颁证
1. 考核。由自贡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出勤考核。所有参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准时报到参培,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凡无故缺席一次,则为不合格。
第二,技能考核。所有参培人员需根据自己所教学科准备10分钟的内容,分学科进行说课。
第三,理论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培人员需提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体会应包含自己学习心得以及五年内对自己职业的规划等内容。11月8日前,请各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统一将新教师上岗培训心得体会和《自贡市中小学新教师上岗培训考核表》送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师训部。
2. 颁证。经自贡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考核,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训科审核合格后,由自贡市教育局颁发《自贡市新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新教师聘任上岗的重要依据。
自贡市教育局 自贡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