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处工作职责 | |
作者:教师教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20 15:12:00 文章录入:shixunchu 责任编辑:xiaob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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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育 1.负责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培训机构下发的各类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实施教师教育各类培训、技能竞赛、学科知识检测、考核等工作;参与对县(区)教师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 2.负责教师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对策建议,并完成相关科研材料的撰写工作。 3.负责组织教师教育需求调研,制定培训项目和计划,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机构)批准后实施。 4.负责本人所承担教师教育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组织、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与上级部门、校内相关处室、任课教师、参培教师的沟通协调工作,向参培者和任课教师提供最优质服务。 5.负责本人所承担教师教育项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调研论证报告、工作(经验)总结、领导讲话、公文或文件、新闻稿件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负责组织培训者培训,负责组织培训者深入一线了解教师对培训的意见建议,并完成相关材料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7.负责建立教师教育工作培训者资源库,掌握一批培训(教师、课件、音像、教材)资源。 8.负责本人所承担教师教育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归档等工作。 9.负责本部门会议记录。 二、校史校志编纂 10.校史校志编纂工作 三、其他 11.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发展任务。 12.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和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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