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处室工作用餐办理程序的意见 | |||||||||||||||||||||||||||||||||||||
作者:校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0 17:07:43 文章录入:xiaoban 责任编辑:xiaob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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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校内各处室工作用餐办理程序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 校内各处室因业务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接待、加班等工作用餐,原则上应在学校师生食堂安排,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可另行安排。 二、标准 处室加班工作用餐标准为150-200元/桌;处室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0元/桌。 三、办理程序 处室填写《自贡电大处室工作餐通知单》(见附件),注明用餐事由、时间、人数、桌数、标准等内容,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交行政办公室办理。 附件:自贡电大处室工作餐通知单 自贡广播电视大学 附件: 自贡电大处室工作餐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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